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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振华到本溪法院调研时指出——
    站在新起点开创法院新局面
      
    作者:本报记者 任晓霞 (2008年7月9日)

      “和谐社会需要什么样的法官?学习型、专家型、老实型、干净型、服务型的法官。”这是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振华在本溪法院调研时明确提出的。
      日前,省高院院长王振华在本溪法院调研时,对本溪法院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围绕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王振华指出,要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在把握服务大局上要有新提高;在公正司法上要有新举措;在审判改革上要有新进展;在法官队伍建设上要有新成效。

      积极探索——
      执行和信访工作采取有力措施

      在谈到本溪法院工作时,王振华说,本溪两级法院的工作平稳运行,全面发展,特点突出,成效显著,在全省法院系统处于先进的行列。本溪两级法院紧紧抓住审判工作中的难点、重点去研究、攻关、解决,特别是执行和信访工作,既采取了有力措施,同时又积极探索了解决难题的工作机制,其意义远大于处理具体的案件。本溪两级法院的社会形象、社会普遍认同度和党委政府的评价都很好,在队伍中涌现了很多先进集体和个人。
      本溪法院在工作中,通过班子示范表率,采取业务、队伍并重的方式两手抓,既抓审判又抓队伍,从班子到中层干部都是一岗双责,在把队伍和业务看得同等重要的同时狠抓审判改革。无论是审判管理、质量评查、业绩考评都属于审判改革,是对审判管理和工作机制的改革。

      更新观念——
      法官不仅要为法律负责 还要为党和人民负责

      在新的起点上要有新的提高,采取新的办法。王振华指出,要把服务大局和依法履行职责统一起来,既要依法独立审判,又要为地方发展服务,这是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的新课题,要准确把握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结合点。
      要做到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跳出法官只为法律负责的思维模式,就要贯彻落实“三个至上”,要立足审判职能服务大局。最高院王胜俊院长提出了“五个与时俱进”、“四个更加注重”,指明了审判服务大局的方向和重点。同时,在刑事审判中,应认真履行审判职能,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宽严相济”应严字当头,以宽济严。在民事审判中,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在行政审判中,做好协调工作;在执行工作中,重点解决好“执行难”和“执行乱”。

      公正司法——
      通过组织教育和自我教育来提高法官素质

      王振华说:“开创法院新局面,体现在公正司法上有新举措。要牢记公正司法是人民群众最大的期待,是法院工作的灵魂、生命和永恒主题。”如何才能防止出现司法不公的错案?要通过组织教育和自我教育来提高法官素质,要监督法官自由裁量权等审判权的行使,有了权力,制约也要跟上。要靠制度,要有健全的防范制度,包括责任、考评和监督体系及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的交流等;要靠公正的裁判,提高执法公信力来树立法官形象。
      解读:
      老实型法官,即忠实、忠诚于党、人民、国家和审判事业的法官。
      干净型法官,即思想干净、手脚干净、交友干净的法官。
      服务型法官,即为人民执法,对人民不冷漠、不粗暴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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