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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运环保:“治声、治水、治空气”
      
    作者:本报记者 王淇 (2008年8月1日)

      本报讯 沈阳奥足赛期间,重要干道实施“鸣笛”管制;商业区严禁“大喇叭”……7月30日,省环保局对奥运期间全省环境保障工作进行了部署。

      主要干道“鸣笛”管制

      沈阳二环和奥运场馆的100米范围内,在奥运期间夜间将严格限制施工。省环保局副局长朱京海介绍,沈阳市的重要干道青年大街、建设大路等街路,实施“鸣笛”管制;进入奥体赛场和主要街路的车辆,实施奥运环保绿色标志准入制,不合格车辆将禁止进入。

      24小时值守监控水源

      省环保局局长王秉杰说,我省将对水源地进行24小时值守监控,确保水源地安全。
      王秉杰表示,环保部门将在近期对沈大、沈丹等高速公路两侧10公里沿线区域、沈阳奥体中心等区域进行重点排查和整治,消除冒黑烟状况。
      此外,向浑河流域直接排放污水的企业在奥运期间将被停产整顿。

      扬尘污染成重点控制对象

      “扬尘污染作为沈阳市环境空气的主要污染之一,在奥运会期间被列为重点控制对象。”
      朱京海表示,沈阳市将对三环内露天存放的煤、灰(渣)、沙土等易生尘物料堆,全部实施防尘覆盖或密闭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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