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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访谈
    鞍山:忠诚捍卫党的领导
      
    作者:记者 刘妍 主任记者 齐芳 (2008年8月13日)

    鞍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赵乃金

      今天,政法机关更明确地承担着“切实维护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责任和重大使命。“维护党的执政地位,首先就必须在政治上绝对服从党的领导,这是个立场问题、态度问题,同时也是理论上的成熟表现。我们必须坚持党性与人民性的高度一致,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坚决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永远忠于党,自觉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赵乃金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赵乃金认为,自觉接受、忠诚捍卫党的领导,必须坚持和发挥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要真正让人民享有更真实、更充分的人权”,这句话令人振奋,催人奋进。这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本身所固有的价值,又是应该努力实现的工作目标。“我们必须理直气壮地阐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充分发挥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和法律至上。”
      自觉接受、忠诚捍卫党的领导,必须在政法实践中体现党执政、巩固党执政,接受党的领导、服从党的领导,归根到底,是要维护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保证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进步。同时,自觉接受、忠诚捍卫党的领导,政法委要做党委的参谋部和实现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权威领导机关。进入新时期以来,党中央一再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赵乃金表示,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是党委的责任,而政法委作为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具体职能部门,既是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参谋部,又应该是政法工作实现党的领导的权威的领导机关。因此,发挥好政法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作用,这是保证政法机关、政法工作真正做到接受和捍卫党的领导的关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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