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登沙河人民法庭简介:
现有法官4名,书记员1名,该庭辖了3个乡镇,46个行政村,418个自然屯,人口近10万人。几年来,法庭始终坚持以调解为主的审判工作思路,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他们每年调解解决的案件都在550件左右,调解率保持在90%以上。2002年被最高院授予“全国法院系统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2004年被最高院、司法部授予“人民调解工作模范人民法庭”、连续5年被评为“省人民满意的好法庭”、“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
登沙河法庭把“司法为民”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个细节当中,他们在庭内设立了休息角、书报角、饮水角等便民设施,接电话也先从“您好”自报家名说起。从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上为人民群众树立良好的形象,让当事人见了法官感到和蔼可亲,进到法庭就能感受到温暖,为案件调解工作打下基础。具体工作中,他们根据不同案情,总结出一整套调解方法,提高了案件调解的成功率。
●速战速决法
对一些责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他们争取用最短的时间调解结案。在送达环节就做好调解准备,细心听取原、被告的意见,并直接进入调解程序,促使双方意见一致,争取在开庭前达成调解协议。这样,既提高了办案效率,也减轻了当事人的讼累。
●理法结合法
对一些矛盾深、争执大的纠纷,他们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广泛宣传法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不怕多跑腿、多磨嘴,反复做调解工作。某村有两户居民,一直毗邻而居,后来原告翻建房屋,新房比被告的房屋高出30公分,被告认为挡了自家的财路,就将高出的房沿砸毁,从而引发纠纷,村镇两级组织多次调解无效。诉至法庭后,法官多次到现场查看,给村民宣讲法律规定,消除他们的迷信思想,并请当地有声望的老人参与调解,通过两个多月的努力工作,终于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两家的关系也融洽了。
●冷处理法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不稳定也会影响社会的稳定,因此,法庭在处理离婚案件中,不要求快调快结,而是慎之又慎,采取“冷处理”的方法,“以静制动”,在双方心态平静、能够冷静对待时,再进行调解。一些当事人经过一段时间的调解就会和好,近1/3离婚案件以撤诉方式结案。对调解无效的当事人,法官也要做其思想工作,争取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方面缓和矛盾,降低由离婚引起的负面影响。
●背靠背法
多数刑事自诉和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当事人积怨较深,庭上调解往往效果不佳。对此类案件,他们先采取“背靠背”方式进行调解,等当事人的对立情绪缓和后,再促成“面对面”调解。这样做既增加了调解的成功率,又有效地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内外结合法
一些案件的成诉原因比较复杂,一人打官司,家人往往参与其中,对亲朋邻里也有一定影响,这在农村地区尤为常见。审判实践中,他们注意利用基层联络员的人脉优势,多方了解掌握每一起案件发生的环境和背景,努力调动当事人周围的一切可调动力量,利用当事人的一些关系人配合法院做调解工作,可以收到意想不到的调解效果。
●以德服人法
对农村的赡养、抚养案件,登沙河法庭采取在当地设立临时法庭的方式,公开开庭审理,当庭进行调解。在众多乡亲的面前,当事人往往愿意表达真实想法,一般都会达成调解协议。这样在当地公开调解,对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也是一种督促和约束,还使村民受到了教育。在一起老人状告4名子女赡养案件中,平时原、被告积怨很深,基本不相往来,4名子女在接到法院开庭传票时,情绪比较激动,均表示自己不应该赡养老人,讲出了很多理由。当法庭在村头设立了法庭,当着全村人的面公开开庭审理时,4名子女都低下头,庭上很快就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当场掏钱交给老人,邻村的几起赡养纠纷也很快私下和解。现在这个村和附近的几个村两年多没再出现一起赡养诉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