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关键在于紧密联系法院工作和法官思想实际,找准结合点和切入点,切实抓出成效来。”这是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振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所讲的。
王振华说:“法院系统要牢固树立‘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增强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努力实现人民法院工作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工作与时俱进的自觉性。”
结合法院的工作实际,王振华说,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是人民法院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政治保证。必须始终把人民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自觉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向党组织报告工作,接受党的监督,保证党对司法活动的有效领导;始终坚持人民利益至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必然要求。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呼声视为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工作的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视为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工作的重点,把人民群众的满意视为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工作的标准。始终坚持宪法法律至上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人民法院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人民法院必须始终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严格实施宪法和法律,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三个至上”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政治性、人民性、法律性的有机统一。坚持“三个至上”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必然要求,始终坚持这一重要指导思想,人民法院事业就会兴旺发展,不断开创新局面。
人民法院要在服务大局上开创新局面。什么是大局?王振华认为,维护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安全、维护人民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就是大局,这既是人民法院的首要政治任务,也是人民法院发挥职能作用要紧紧围绕的工作大局。要把审判工作放在这个工作大局之中,从更高起点、更高水平、更高层次上去谋划思考。服务大局不是一句空话,而是有具体的、深刻的内容。人民法院做到服务大局,就是要坚决树立“三个至上”的工作指导思想,高举伟大旗帜,坚持科学发展;就是要把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发展贯穿于整个审判工作之中,落实到处理的每一起案件当中,绝不能就案办案,绝不能只强调法律效果而忽视了社会效果。必须坚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甚至在有些情况下,社会效果更能体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才能真正使案件的法律效果得以检验。
“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必须紧密联系法院工作实际和法官思想实际,解决好‘三个定位’问题,即方向定位:争做一名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思想定位: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理念定位:坚定不移地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动摇。”王振华说,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要通过“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使法院工作指导思想更加明确,审判工作更加公正高效,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司法改革不断深化,基层基础建设取得新的进展;要通过“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促进全省法官和工作人员在坚持理想信念上见成效,在增强宗旨观念上见成效,在转变纪律作风上见成效,在提高司法能力上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