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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年人的事 有人听 有人管 有人办
      发言人:凌源市人民法院三十家子人民法庭庭长 马伟辰 中心词:老年维权
    作者:首席记者 高亮 (2008年8月6日)

      背景

      三十家子人民法庭是朝阳市辖区凌源市人民法院的七个基层人民法庭之一。法庭辖区482个自然村,12万人口。其中,辖区有老年人口1.1万人,占所辖总人口的9.8%。

      老年人维权网络独树一帜

      1998年以来,三十家子法庭针对辖区涉老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的实际状况。在全面完成审判及各项工作任务的同时,法庭将涉老案件审理放在了重要位置,并于1999年5月成立了全省首家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庭。
      老年法庭经过多年积累,目前已建成完善的老年人维权网络。在辖区乡、村、组建立健全了老年人权益保障组织,实现了村民组有信息员,村委会设调解员,乡(镇)政府设立老龄办的三级涉老组织架构,真正使老年人的事情有人听、有人管、有人办,老年法庭与“三级”组织共同撑起一把老年人权利“保护伞”。
      通过开展老年人维权活动,现在辖区年轻人与老年人和睦相处,相互之间关系融洽,已形成尊老爱老的良好氛围。2003年4月,国家老龄工作委员会张同春主任专程来到三十家子法庭,听取涉老案件审判工作情况汇报。

      “四必须、四避免”见成效

      老年法庭成立以后,三十家子法庭审判人员不断总结经验,强化便老、利老、为老的人文理念,采取了各项行之有效的措施,将司法为民真正落实到涉老案件审理之中。法庭采取具体措施展开涉老审判工作:在法庭内开办老年人权益保障讲座;为老年人提供到位服务;实行诉外调解。同时,法庭还对涉老案件采取了“一简、二缓、三不传、四优先”的便民措施:“一简”即采用简易程序,快速审结;“二缓”即缓交诉讼费、执行费用;“三不传”即对年龄较大的老年当事人、居住地距法庭较远、身体条件不好的老年当事人不传唤到庭,而是采取上门服务的措施;“四优先”即对涉及老年人人身安全的优先审理,优先执行。
      在依法维护老年人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同时,三十家子法庭今年又及时推出“四必须、四避免”的涉老审判新举措:一必须宣传到位,避免不知咋维权;二必须上门审案,避免老人行路难;三必须调解结案,避免引发新纷争;四必须提高质量,避免案结事不了。截止六月末,法庭共审理各类涉老纠纷16件,全部以调解方式结案,既解决了纠纷,又维护了安定团结的和谐氛围,真正做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便老联系卡成“诉讼绿色通道”

      法庭还实行了五项便老诉讼制度,包括便老学法制度,建立便老法律阅览室;便老诉讼联系卡制度,联系卡极大的方便了当事人和辖区群众,被当地群众称为“诉讼绿色通道”;坚持便老诉讼接待日制度;坚持定期回访制度,务必使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落到实处;实行首问责任制,即谁首先接待的老人,自始至终解答并帮助解决问题,直到老人满意为止。

      典型案例

      三十家子镇卧虎山村卧虎山组的邵久成老人,已是82岁高龄,老伴已去世多年,邵老汉共有3个儿子。长子今年年初因车祸去世后,次子和三子因赡养老人问题产生矛盾。
      邵老汉于6月12日来到法庭,法庭马上与老人共同来到村里并邀请村民组长共同做两个儿子的工作,开始时两个儿子都互不相让,经过一番的思想工作后,三儿子明确表示让老人随他生活、二儿子当即答应每月给付老人100元钱,纠纷圆满的得到解决,两个儿子表示今后保证将老人赡养好,此案顺利诉外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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