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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日起沈阳警方对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新招盯紧伪造车牌者
      
    作者:本报记者 邵小桐 (2008年9月12日)

      即日起至10月30日,沈阳对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行为将进行专项整治。9月11日15时许,沈阳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此次专项整治的具体内容。

      先从内部“开刀”

      在此次专项行动中,沈阳市公安局决定先从内部“开刀”,外借的公安牌号一律限期收回,内部报废车辆或挪用号牌车辆一律清理。
      沈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广善表示,沈阳市公安机关将在此次专项行动中起到表率作用,对内部车辆进行全面排查,坚决杜绝公安内部车辆号牌外借或民警使用伪造、变造他人号牌的违法行为。

      首创补牌程序

      记者了解到,在此次专项行动中,沈阳警方首创了一套补牌程序。对需要补牌的,一律停止使用原有号牌,另行发放新号牌,并将原号牌信息和多次补牌补证的信息,录入涉嫌挪用号牌数据库,便于重点排查。对“电子警察”拍照中发现的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及时通知车主暂停使用原号牌,另行发放新号牌。

      警务通排查到家

      记者获悉,在开展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过程中,交通执勤民警将充分利用警务通等高科技手段,以全市各运输、出租公司等企业作为重点,兼顾学校、社区、村庄和停车场等场所进行大面积排查,同时,对全市各个运输、出租公司等企业进行全面动员,教育引导他们进行自行排查和整改,动员非法持有违法号牌的车主主动上缴非法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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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的机动车,依据《交通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罚款1000元,扣6分;
      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辆号牌的,依据《交通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罚款2000元,收缴号牌,当场扣留车辆并扣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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