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鹿”事件发生之后,我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启动食品安全重大事件应急预案,在全省范围内实行检查清理。
截至9月15日15时,检查各类食品经营业户3.5万户,督促、引导下架退市“三鹿”婴幼儿奶粉18.06吨。目前,市场清理仍在深入进行中。
立即下架 停止销售
记者了解到,9月13日,省工商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奶粉市场监管的紧急通知》,针对“三鹿”奶粉提出了原则处理意见:生产日期在2008年8月6日以前的“三鹿”婴幼儿奶粉,要求经营者立即下架、停止销售,责令并监督经营者退回批发商或生产商,并做好登记等工作;对“三鹿”品牌其它奶粉,如不能提供法定机构出具的不含“三聚氯胺”有害成分检验报告的,要责令经营者暂停销售。同时,我省工商机关还通过认真排查,详细掌握“三鹿”婴幼儿奶粉在本地区的销售网络和流通渠道,督促、引导经销者切实履行召回义务,坚决避免再次流入市场。
加强监测
此外,省工商局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奶制品市场监管,坚决打击无照经营以及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并加强对奶制品的质量监测,加大对奶制品质量监测工作力度,并把“三聚氰胺、阪崎氏肠杆菌”等安全指标列入必检项目,发现有此两项指标的,要立即向省局和当地政府报告。
各级工商机关还将抽调消协、消保、市场、12315等机构人员,专门负责消费者对“三鹿”婴幼儿奶粉的消费投诉受理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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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甘肃等地报告多例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病例,调查发现患儿多有食用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历史。经相关部门调查,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受到三聚氰胺污染。三聚氰胺是一种化工原料,可导致人体泌尿系统产生结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