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法库县——当校车司机 干有驾照“不行了”
作者:记者 邵小桐报道 (2008年9月19日)
本报讯 即日起,校车驾驶员得注意了。沈阳市法库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出台新政策,从现在开始,凡是校车驾驶人必须接受交警大队组织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教育后驾驶人需签注《2008年度校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卡》。交警大队还与每位校车驾驶人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责令车主和驾驶人人人出具《交通安全保证书》。
在此基础上,法库县交警大队坚决依法从严查处涉及校车超员、超速、酒后、无证驾驶,报废车、农用车、两轮摩托车随意拉载学生上下学等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